這是我的經驗
這也是我第一次簽dj的工作合約
雖然我作dj已經快20年
時間就在2006年的11月份
經高雄dj朋友的得知
中國杭州有家新的disco要找台灣dj
經過幾通電話的接觸
大概了解店的形態及所需要的dj
對方是高雄劉姓dj
對方宣稱這是
全中國最大的舞廳
提供來回機票
提供住宿
每日提供晚餐及宵夜
每天放歌二小時
薪資談定
聽起來好像都很ok
放歌嘛
大概就是這樣了
簽約的當天
對方拿的是簡體的契約書
是台灣人喔
我想
大家都是台灣人
又是dj
應該部會亂搞才對
對方也說這是草約
只是一個確定要去的契約
簡體字對我們來說
看起來有些吃力
所以也就沒看清楚
也因為這樣就演變到現在的狀況
契約裡所提到的部份
如果違約dj要...
工作契約期限...
每月發放薪資的日期...
我想這也就夠了
想說我也不可能違約
互相信任
就簽了
但到的中國杭州
狀況和對方所敘述的差多
吃的住的都不對
而且差到離譜
但對方卻以認知不同做理由不肯認錯
居然說我們已經同意也簽約了
所以...
同行的台灣人有
4個dj
一個企劃
一個美工
全都傻眼
這樣的工作契約問題
在大陸層出不窮
而且都是台灣人凹台灣人
在這兒提醒有意到中國發展的dj朋友
簽約時
不要有個人交情的考慮
一定要清清楚楚
包括
工作地點(最好有店名店址)
工作內容(放歌地點,有無包含錄製mix,如有其他工作須雙方達成協議薪資另計)
工作時間(每天放歌多久)
薪資的實領金額
有無試用期
來回機票的往返或轉機地點要問清楚
千萬不要不好意思
到現在我們還在處理合約的問題
薪資也少了許多
但錢事小
被合約綁住人走不了才是最gan的
能不要簽約盡量不要簽
這是我的想法
台灣人凹台灣人
在中國丟台灣人的臉
這些台灣人先向大陸業者畫大餅
在向台灣人畫大餅
從中賺取利益
根本不管業者和工作者的權益
在對岸丟台灣人的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